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介绍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求偿权的担保。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中小企业拟提供的反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和保证金等。本公司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担保金额的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并取得其中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方式。

具体反担保措施有:

◆ 房产抵押反担保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 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

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 设备抵押反担保

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且与设备型号相符。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设备应经海关批准后抵押给特定的抵押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应是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主要为借款人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或其他与借款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

◆ 企业保证反担保

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公司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 存单质押反担保

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 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存货或仓单依法质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 股权质押反担保

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专利权质押是指借款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专利权质押给担保公司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专利权质押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 车辆质押反担保

可以办理抵押手续,若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可以使用质押反担保方式。

◆ 股票质押及证券帐户监管反担保

股票质押及证券帐户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股票依法作质押反担保或其与担保公司、证券公司就股票证券帐户签定监管协议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该类反担保要求证券帐户所有人与担保公司、证券公司对证券帐户实行封闭式监管。

◆ 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指出口企业即借款人与担保公司、银行就出口退税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退税账户中的出口退税款质押给担保公司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 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

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与担保公司、银行就应收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应收款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担保公司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